湖北宜城致12死烟花爆燃事故调查报告公布:顾客店前违规试放引发,已被逮捕;店铺实际经营者因在事故中死亡,被免追责。
湖北襄阳烟花爆竹爆燃致12人遇难,其中包括7名成年人、5名未成年人,事故调查报告公布:顾客违规试放超标烟花爆竹,安全出口不畅。
据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10月9日发布湖北襄阳宜城市千和百货店“2·18”重大烟花爆竹爆燃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14时22分许,湖北襄阳宜城市郑集镇金铺村四组12号宜城市千和百货店发生一起重大烟花爆竹爆燃事故,造成12人死亡(其中7名成年人、5名未成年人。),直接经济损失1279.17万元。
经调查认定,湖北襄阳宜城市千和百货店“2·18”重大烟花爆竹爆燃事故是一起因顾客在烟花爆竹零售店前违规试放超标烟花爆竹(标识为“震天雷”的双响),零售店安全主体责任缺失,违规店外摆放、超核定储量存放、销售超标烟花爆竹、安全出口不畅,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导致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谢威龙系事故当天到千和百货店采购烟花爆竹的消费者,因违规店前试放烟花爆竹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目前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逮捕。
千和百货店实际经营者(林辰飞,男,26岁),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刑事责任追究。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
事件起因:
2·18宜城爆竹店爆炸事故,发生于14时24分湖北省宜城市郑集镇金铺村四组12号的千和烟花爆竹专营店,造成12人遇难,其中7名成年人、5名未成年人。
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于14时33分抵达现场并展开扑救,15时12分明火被扑灭,过火面积100余平方米。截至当日15时30分,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遇难者包含经营者林某某及11名顾客,顾客中包括从四川成都来走亲戚的3人、钟祥市胡集镇4人及宜城本地4人。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徐加爱、胡明朗视频调度救援工作,国务院安委会派出由宋元明带队的督导组赶赴现场指导。2月19日,国务院安委会对该事故查处实施挂牌督办。同日,襄阳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遇难者身份核实及家属安抚情况。2月20日,应急管理部工作组在湖北省荆门市检查指导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10月9日,湖北襄阳宜城市千和百货店“2·18”重大烟花爆竹爆燃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综合自百度百科)


